教育背景
华南理工大学法律系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获法学学士,中山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
工作经验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区级法院代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400多宗,涉及标的金额20多亿元,为金融机构减少及挽回经济损失10亿多元,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并建立了良好的职业声誉,充分体现出优越的法律理论基础及诉讼审理、财产保全、执行协调能力。
职务及荣誉
广东省政府 广州市政府 法律顾问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副秘书长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会长
广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硕士生导师
广州福建福州商会 常务副会长
项目经验
广州市福州商会
福建省商业联合会
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岭南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
广州国际信托房地产公司及广东岭南企业集团公司等数十家金融机构
大中型企业及高等院校的法律顾问
先后为平安银行
新华保险
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裕莱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熊谷岘壳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交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
九江银行广州分行等数十家大型单位提供多项法律服务